
日前,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领导,要求奥铃全员更换微信头像及名称一事引起媒体广泛关注,该事件被有关媒体称为“卖身”事件。据了解,目前诸城劳动监察部门现已介入调查。
北汽福田旗下相关领导借用职权,以“换头像、名称”当工作任务,强硬“考核”员工,并在言语上进行侮辱,生拉硬拽的把工作和生活搅浑在一起,让普通劳动者受到了心灵和精神双重攻击。而员工迫于罚款、权势等压力,不得不做出屈服,更换了头像和名称。
1月25日据诸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已介入,并表示工作人员已经向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事件核查、询问,福田内部人员称“改头像及名称”要求已经取消,但因没有相关法律制裁规定,故无法对其进行责罚,所以劳动部门也只能进行协调。
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福田公司带有威胁欺压性质的要求员工,很大程度上侵犯了员工的人格权。人格权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生命健康、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、信用、隐私等权利
,强迫员工更换个人头像、名称,属于侵犯人格权范围。
对员工的这种做法严重超出了工作范围与职责,超出了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章程,并严重违反了《劳动法》相关规定,属于违法行为。受害者有权要求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作为普通劳动工作者,我们不惹事,但也并不怕事,还请相关公司自重,摆正姿态,抓好管理层,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国家、为社会贡献本身应有的责任与义务,达成自己的社会地位,完成工作目标。销售目标要光明正大的完成,走偏门始终不是正道,影响不好是其次,再执迷不悟终究会受到来自正义的处罚。
原创文章,作者:赵鹏举